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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通报4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

2017-09-26 13:44来源:人民网浏览:手机版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乐平市凤凰山中学校长程水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4月2日至3日,程水木在学校食堂2次公款宴请亲戚、朋友,共计花费3768元。程水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责令退赔。
  2.吉安市青原区城郊林业工作站站长欧阳永俊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1日至2月7日,欧阳永俊先后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私车加油4次,为单位工作人员私车加油2次,共计1400元。欧阳永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3.信丰县安西中学副校长吴重阳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5月1日,吴重阳在未按要求向组织报告情况下,操办女儿婚宴,违规收受下属和与学校有业务往来人员礼金共计9660元。吴重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有关违纪款。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照市岚山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波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4月14日,王波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违反当地工作日中午禁酒规定饮用白酒。王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舞钢市水利局副局长李悦玲、水保科科长窦建华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7月,2人利用在银川参加业务培训之机,绕道山西五台山风景区旅游,返程后将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1143元在单位报销。2017年7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2.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张田村党支部书记马伟锋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7年春节前,经马伟锋同意,该村违规给6名村干部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共计9600元。2017年7月,马伟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违纪所得。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仙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与标准化所所长万育红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万育红在已按标准领取公务交通补贴情况下,使用本单位公车加油卡为自己私车加油31次。万育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醴陵市明月镇(原大障镇)汪家垅村原党支部书记、会计谢大龙、村委会原主任汪金象、党支部原书记杨大军违规公款消费问题。3人在汪家垅村任职期间,违规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用于接待、报销休闲娱乐费用。3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6月,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益阳市资阳区大码头街道金花湖资产管理委员会公款送礼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该委员会以理顺关系名义,用公款到相关部门单位拜年和春节慰问,花费51440元;组织干部、辖区党员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旅游,花费28616元;违规发放工作人员交通费、通讯费等津补贴41600元,其中委员会党支部书记郭光辉、党支部副书记龚芳强、会计陈菊仙、出纳刘瑞琴个人各得9100元,借调人员刘某个人得5200元。郭光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菊仙、刘瑞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龚芳强被批评教育。违纪资金已收缴。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该站站长刘毓玲及王志晓、徐湛恩、张志忠等4名领导班子成员,以参加上级举办培训班名义,组织本站干部职工前往黑龙江、宁夏、安徽、内蒙古等地旅游共4批次,共计花费公款250817元,均在下属单位列支。2017年5月,刘毓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王志晓和徐湛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张志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广宁县横山镇高村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成娇及董贤常、肖广林、高国标等4名村干部自行商议决定,违规发放节日补贴、交通费、电话费共计68200元,以上4人各领取17050元。2017年4月,高成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董贤常、肖广林、高国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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