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目繁多,师资真假难辨,课程五花八门早教,别划歪了“起跑(3)
专家认为,早教市场问题种种,是多方原因造成的。其中,面对家长“输不起”的焦虑,早教机构往往会推波助澜。 “我们也想多开发体育、音乐、美术等方面的项目,融入游戏的概念,但有些家长不同意,担心这样会耽误孩子学习知识。没办法,我们只能针对2至3岁的孩子开设唐诗、算术等超出年龄阶段的课程,把婴幼儿当做小大人来教。”北京海淀区某早教机构负责人说,进行“填鸭式”教学的后果是,很多学龄儿童入学后,产生厌学情绪,也影响长远的智力开发。 年轻父母要端正教育目的。孙纲建议,可在大多数社区开办家长学堂,鼓励社会机构开办家长培训班,探索开展远程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形式,引导年轻父母正确认识早教的价值。 要训练出够资格的师资队伍。我国在北京、上海、南京等部分城市正开展0—3岁婴幼儿早教师资培训试点工作。殷飞建议从科学性与专业性着手:一方面,加强0—3岁婴幼儿早教的实验研究,按照地域区分、立项0—3岁婴幼儿早教的多种研究课题,让教育学术水平上一个层次,并出具有效的研究成果,在院校、培训机构开设课程,进行系统的学习,培养专业师资人员。另一方面,尽快出台《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意见》,明确孩子成长各阶段养育目标以及应注意的基本问题,使开办教育的机构在专业上有国家指导方略,帮助更多孩子健康发展。 有着7年早教教龄的幼师张静认为,与幼儿园合作办学是值得推广的一种早教培养模式:授课可分为1对1单独授课、5—10人的小班和20人左右的大班等多种形式。“从授课效果看,当然是1对1最好,老师可以因材施教,会的地方略过,不明白的地方慢慢体会。但这样的课程收费普遍比较高。” 监管部门落实责任是关键。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首先要确立主管部门的职责,教育部门理应担负起第一职责,卫生、工商、物价、消防等其他部门可协调参与。其次,参照以往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制定思路,出台《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工作规程》,不达标的,不颁发牌子。政府制定标准,日常监管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并建立市场监督机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年审,建立信誉评估体系。(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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