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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成为社会治理最优模式(2)

2017-09-22 13:16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曾经,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情况长期存在,导致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甚至“弃法转访”、“以访压法”,最终损害的还是群众自身的权益。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不断完善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司法救助、责任追究等机制;北京、山东、吉林等组织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形势不断改观。

  湖北恩施精挑知名律师组建政府律师顾问团、处理涉法涉诉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律师顾问团,提升州、县、乡镇各级部门管理决策的规范化;同时开展“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积极寻找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结合点。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实,涉外纠纷不断出现,如何依法化解成为重大课题。

  针对纠纷数量多、增长快、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涉案主题多元等特点,上海浦东自贸区法庭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商事争议多元化解方式,引入9家行业协会、商会、专业调解中心依法独立开展调解业务,专门成立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并聘请外籍调解员。近3年来,法庭共委托调解组织调解成功案件602件,标的5.48亿元。

  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云南瑞丽口岸每天出入境人员4万多人次,车辆1.1万多辆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务繁重。为此,瑞丽建立了6个涉外矛盾调处中心,中心由乡镇政府、司法所、边防派出所、外事、边境村社干部群众等组成,建立翻译、回避和公证人制度,已化解涉外边境民间矛盾128起,成功率98.4%,调处中心被边民誉为边境线上的“国际小法庭”。

  依法治理破解各类难题

  交通拥堵、出行难,是很多大城市都有的“城市病”。上海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交通大整治——市人大出台“上海史上最严交规”;公安机关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同时,加强交通基础智能化、系统化建设;各地区各部门齐抓共管,广泛宣传,营造人人参与支持交通大整治、共建共享平安上海的浓厚氛围。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上海交通大整治效果显现,交通拥堵明显缓和,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比整治前下降26.6%、16.9%和43.3%,“滴滴出行”将上海的拥堵排名从第8名降为第18名,群众满意度提高。

  海南等地将征地拆迁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依法保障被征地拆迁人员合法权益;江苏、湖南等地建立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挂钩制度,通过增加保险费、义务劳动等约束交通违法行为;甘肃、江西等地建立医警联动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各地将法治融入到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破解各类难题。

  当前,网络犯罪已占我国犯罪总数的近三分之一,而且每年还在大量增加,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危害社会的一大毒瘤,也是社会治理的一大难题。

  为此,我国建立了由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多方联动治理。上海、吉林、湖北、深圳等地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实行防范、打击、治理一体化,取得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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