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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航机组和乘务员年总飞行时间上限降低

2017-09-19 20:27来源:中国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据民航局网站消息,日前,交通运输部审议通过第五次修订的《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机组疲劳是造成不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机组疲劳风险管理方面,第五次修订版《规则》进行全面细化,降低飞行机组和客舱乘务员的年总飞行时间上限。

  第五次修订版《规则》对机组疲劳风险管理、机组资质管理和训练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较大篇幅的改写。机组疲劳是造成不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机组疲劳风险管理方面对《规则》的相关章节进行了全面细化,突出了飞行疲劳与人的生理节律和机组值勤时间直接相关等概念,降低了飞行机组和客舱乘务员的年总飞行时间上限。人员资质管理一直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因此针对飞行机组,《规则》除了根据国际民航公约附件要求延长了参与运行的飞行员年龄上限,还调整了进入机长训练的相关要求及飞行教员管理的有关政策等;针对客舱乘务员,《规则》调整了客舱乘务员训练大纲和合格要求,增加了乘务员初始训练和复训的时间,增加了乘务员近期经历的要求。

  为更好地符合国际民航公约相关要求,第五次修订版《规则》对燃油管理政策进行了相应修改,对飞行中燃油检查与燃油监控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宣布“最低油量”和“紧急油量”的时机,同时修改了关于定期载客运行的燃油要求,统一了国内和国际运行的燃油要求,并为航空承运人实施燃油政策优化提供了规章支持。

  在航空器持续适航与安全改进方面,《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航空公司有关航空器持续适航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形成闭环管理,以进一步提高进入设计使用寿命中后期飞机的运行安全,加强对“老龄飞机”的安全监管。

  大力推动航行新技术应用是民航局近年来的重点工作之一。为进一步规范合格证持有人的新技术运行管理,第五次修订版《规则》增加“特殊运行”章节,对基于性能的导航(PBN)、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增强视景系统(EVS)等特殊运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根据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PED)的发展趋势和国际上的研究成果,此次修订放宽了对于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管理规定,允许航空公司对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政策。

  此外,《规则》还增加了合格证持有人诚信记录、电子导航数据管理、湿租中应明确安全责任等方面的要求,明确了运行飞行计划、每架飞机与签派室之间能够在4分钟内建立迅速可靠语音通信联系等要求,调整了备降机场最低天气标准、维修管理人员的资质等要求。

  下一步,民航局将组织对此次重要的规章修订进行贯彻,计划先采取行业视频会的形式对规章条款逐条进行宣讲,之后分赴各地区进行现场讲解和答疑,并由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审核各航空公司制定的过渡期计划,确保在第五次修订版《规则》要求的期限之前完全满足相关要求。(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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