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深陷用户协议之争 回应:仅针对非法抓取
微博深陷用户协议之争 背后是平台内容争夺白热化 一则安装前极易被用户默认勾选同意项的新版用户服务使用协议,意外地将收入水涨船高的微博推上了风口浪尖。 因对其中涉及“版权”、“独家刊登”等协议条款的不满,不少用户对微博的“霸王条款”感到愤怒。16日,新浪微博修改了用户协议,并就此问题作出回应。微博称,用户对自己的原创作品毫无争议地拥有著作权,该条款仅针对未经微博平台同意的第三方非法抓取行为。大平台“傲慢”的背后,也反映出版权日趋激烈的竞争态势。 霸王条款:你发的微博,版权归新浪? 15日晚间,新浪微博发布了《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由于必须同意接受该政策后才能继续使用微博,不少人第一次开始认真研读微博相关协议。 有网友发现,在默认用户同意的《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中要求,“未经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由此引发众多网友对自己微博版权的担忧。 “我拿喇叭广播,喇叭就有版权了?”对微博条款的“抵制”首先来自微博上的不少“大V”、“中 V”等长期在微博上创作的认证用户。不少用户将微博的条款解读为,只要文章发在微博,版权就属于新浪,不能再发布在其他网络平台上。 作家马伯庸质疑称:“我在微博上首发了篇文,杂志想刊登,可如果新浪不同意,我本人点头都没用?”女演员李艾佳更是写下《微博,无耻不是你虐夺版权的通行证》。还有很多人并不承认这个条款。包括媒体人杨江(新周刊)在内的多位用户,则在微博上公开声明:对该弹窗内容不认同,本人微博所有内容版权归本人所有。 微博回应:仅针对非法抓取 针对网友质疑,16日,微博官方发布《关于微博内容版权归属的说明》。说明中提到,1.3和1.5两条款内容为《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既有条款,而并非最近《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所公示并要求用户同意的新增内容。“现拟将两条款内容修订为:1.3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微博内容即指用户在微博上已发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发表、复制、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内容等。1.5用户同意并授权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义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复制、使用、编辑、抄袭、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发布微博内容等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从新版的微博用户协议可以看出,用户在微博上发布的原创内容,用户对自己的原创内容毫无争议地拥有著作权或版权。用户对于自己具有完全权利的内容,自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但问题的关键还是“用户发布在微博上的内容为什么需要用户和微博平台共同同意,其他第三方才能抓取?”对于这一条款,不少用户感到困惑。 对此,微博管理员回应称,“未经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权、允许、协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发布的微博内容,显然是不能允许的。非法抓取是指采用程序或者非正常浏览等技术手段获取内容数据的行为。”新浪微博CEO王高飞也亲自上阵,在其微博账号@来去之间上转发了微博官方说明,并回应马伯庸,“可以自己发给第三方,但是不能单方授权第三方直接来微博抓,这还需要微博授权。”针对自己发布给第三方和第三方抓取的区别,王高飞进一步解释称,区别是有没有访问新浪服务器。“出了违法信息,渣浪(新浪)会不会因为没有尽到审核责任,连带被告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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