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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把握常态化与制度化的关系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最(3)

2017-09-18 17:04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为确保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抓在经常,各级党组织对学习教育要做到有年度计划、有季度安排,每月开展活动,定期组织学习,让“两学一做”成为党员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日三餐”。要通过经常性、常态化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忠实履行共产党员的责任义务,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四讲四有”“四个合格”的合格党员。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要把严格落实制度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各级法院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即将出台的《党支部工作条例》,确保不变形走样。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把党内法规关于组织生活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形成要求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和检查的实施细则,解决好一些基层党组织只知道“干什么”、不知道“怎么干”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结合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先后制定出台“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谈心谈话等8个实施细则,明确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时间要求、具体内容、操作规程和组织方式,为基层党组织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供具体遵循,既保证了组织生活的经常性落实,又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

  党员学习在支部、活动在支部、履行职责在支部,党支部建设得如何、发挥作用如何,对于机关党建工作特别是党员队伍建设至关重要。中央明确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从法院党建工作实际来看,党支部建设既是重点也是难点,目前还有不少薄弱环节,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在一些法院党支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加强党支部建设既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提供了有利契机。各级法院要牢牢扭住党支部建设这个重点,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实现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正常化规范化,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各个党支部真正落地落实。

  “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形式。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在党支部层面要严格规范地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把“两学一做”作为“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通过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要求,切实把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正常起来,把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经常起来,让党员干部在常态化的组织生活中经常接受教育和监督。通过落实“两学一做”制度化要求,不断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让组织生活真正起到锤炼党性、改造思想的作用。只有党的组织生活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才能得到增强,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充分发挥,才能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实到支部。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个党支部都要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把学习教育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把“两学一做”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实的工作载体。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完成审判任务、落实司法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把握不同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行为特征,做到因人施教、精准施策,注意体现差别,不搞整齐划一,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提高队伍素质、促进执法办案上,防止学习教育与审判工作相脱节的“两张皮”问题。实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有些法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因为要完成具体办案任务而忽视履行“一岗双责”,没有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对此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应作出组织调整。各级法院要建立健全学习教育督导检查机制,对党支部落实“两学一做”情况实行全过程指导和常态化督查,深入了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偏差,不断提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的引领和促进作用,为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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