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难断家务事!离婚纠纷法院应该怎么判?(2)
法官必须准确适用法律裁决纠纷以实现法律正义,但同时,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样是家事审判的重要功能。如何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如何克服法律规范的机械适用从而避免与伦理背离,往往考验着法官对法律、伦理的理性认知。 离婚纠纷究竟怎么判? ——这些问题需要了解 北京一中院日前发布了《涉家事纠纷案件法律基本规范指引》,民众关心的一些有关离婚案件法律问题在这份《指引》中可以找到答案: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诉讼中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时,法院裁判的最高原则是实现子女利益的最大化。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时,双方均应站在子女而非自身的角度理性看待抚养权归属问题,通过共同努力为子女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成长环境。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取得的由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将结合个案情况,根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依法判决。 一方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彩礼一般是指依据当地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的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不具备上述特点的婚前财产赠与不构成彩礼。因此,彩礼具有地域性的特点。 在界定双方之间的往来财物符合彩礼特点的基础上,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有以下情形的,法院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 外汇局:严打以创新为名的各类外汇违法犯罪行为 02-05
- 彝良:合伙人散伙就上法庭 皆因不结算惹的祸 11-07
- 俞正声参加新疆代表团讨论时强调 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 夺取新时代 10-19
- “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等11个网站被查处 09-10
- 第50名"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被公诉 当庭认罪 12-10
- 零容忍!天津一盘踞繁华商圈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刑 07-08
- 陶凯元会见欧盟普通法院院长积家 03-17
- 和布克赛尔县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05-17
- 高速公路收费能降吗?交通部:不具备降费空间 08-01
- 情侣开车途中吵架,女友开门跳车身亡!法院这样判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