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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发挥好首都检察职能作用

2017-09-14 20:29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由中国检察机关承办的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正在北京召开。9月13日上午,会议代表、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畅谈了承办此次会议的总体感受以及首都检察机关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责任担当。

  记者: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北京市检察院承办被誉为国际检察界“奥林匹克”的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您认为承办此次年会,对于北京市检察机关有何重要意义?

  敬大力:承办这次会议主要意义还是在于树立我国的法治形象。由北京市检察院承办此次大会,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委对首都检察机关的信任与认可,也是北京市检察机关以更加开放、坦诚、自信的姿态积极参与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努力开创首都检察事业新局面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加强我们同与会国家、地区检察机关之间的沟通互动,交流在“检察机关服务社会公益”“大城市检察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促进北京市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目前看,整个会议的筹备工作、会议承办效果都显现出来了,受到与会各方的称赞。

  记者:这次大会的研讨主题是“为公益服务的检察”。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张德江委员长在开幕式致辞中提到,中国高度重视发挥检察官在公益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北京市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试点单位,请您简单介绍下,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敬大力:这次大会以维护公益作为主题,内涵十分丰富。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讲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和要求: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的责任。所以说,公益不仅单单指检察机关目前进行公益诉讼这项工作,它要求检察机关要维护好整体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从公共利益出发做好、发挥好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

  北京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前期是试点单位。试点两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最近北京市也打算召开专门会议,来部署这项工作,尽快在全市全面推开。

  记者:我发现大会探讨了许多重要的议题,其中包括“大城市检察工作”。请问,北京市检察机关是如何在推进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北京城市战略定位和总体规划布局的?

  敬大力: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对北京提出了“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北京市检察机关一定要围绕这“四个中心”来发力,围绕整个城市规划来科学部署、科学布局,来优化检察机关资源配置,使得我们的检察工作更能够适应首都大城市的发展战略这样一个趋势。

  应当说,很多大城市的问题,在世界各国是互通的。从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来看,北京检察机关在检察专业化方面要更加突出一些。另外,北京市还面临着大量的案件比较复杂,案多人少。针对这些问题,也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以适应现实需求。

  记者:参会人员普遍认为此次大会有一个突出亮点是“智慧应用”,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将科技应用为大会服务,让许多参会代表都赞不绝口。请问,您觉得应该如何更好地把科技融入检察工作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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