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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各地查处6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

2017-09-14 20:08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浏览:手机版

  灌阳县文市镇同仁村村委会原主任李龙骗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12月,李龙在未核实种植项目实际农户数和实际面积情况下,以专业合作社名义,通过伪造种植户花名册和种植协议等相关资料,骗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共计15万元。灌阳县扶贫办将15万元扶贫资金转到合作社账户后,李龙将其中12万元据为己有。李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保亭县响水镇毛真村民小组原组长卢明丰向危房改造农户索要辛苦费问题。卢明丰利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之机,要求每户危房改造农户上缴100元给其作为辛苦费。卢明丰共向41户危房改造农户收取4100元辛苦费。2017年8月,卢明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潼南区田家镇佛镇村村委会主任舒先寿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感谢费问题。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舒先寿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本村危房改造户陈某某感谢费1.3万元。调查期间,违纪款项已清退。2017年5月,舒先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秀山县乌杨街道贵图社区党支部书记蒋思洪、居委会主任肖开永在社区管理服务中违规收费问题。2011年至2015年,2人组织本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委员及各组组长研究决定,以“社区管理费”“赞助费”“环卫赞助金”等名目,向辖区内部分建房户收取管理费共计3.4万元,用于社区环卫等集体开支。2017年5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喜德县李子乡洛礼村党支部原书记巴且日哈弄虚作假问题。巴且日哈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编“彝家新寨”建设花名册手段,虚报12户新建户,将非该村户籍50户村民纳入改建户范围,并让亲属重复享受建房补助;此外,巴且日哈隐瞒改建补助标准,伙同他人(另案处理)截留该村改建户补助资金,其个人分得40万元,用于日常开支。巴且日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川省纪委)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安龙县万峰湖镇纳赖村党总支副书记王明学吃拿卡要问题。王明学利用职务便利,在开展农村低保申报工作中,以需要复印身份证、户口册和制作相关表格为名,收取28户1200元资料费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4月,王明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还。

  2.惠水县摆金镇政府工作人员吴凤英截留私吞农户养老保险金问题。吴凤英利用工作便利,截留村民吴某某养老保险存折和卡由本人保管,并于2014年至2016年期间,分两次共取出2500元供家人支出。2017年6月,吴凤英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还。(贵州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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