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印发优化市场准入环境若干意见
本报讯 日前,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由市工商局牵头起草的《关于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的若干意见》。 《意见》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扩大商事主体投资经营自主权。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改为“自主申报”。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申请人承诺对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支持企业做强做大。支持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支持商事主体改制上市,支持个人独资企业转型。开辟重点企业准入“绿色通道”,提供提前介入、咨询指导、解答难题、专人跟进等服务。 提升工商登记便利化水平。推行商事主体设立“容缺登记”、商事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外商投资企业准入一体化等举措。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发展。推进南沙自贸试验区对标国际先进营商规则,在推动商事登记深层次改革方面先行先试。(责任编辑:韩佳欣)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吉林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实现“三个100%” 10-11
- 督查不是“面子工程” 09-03
- 青海“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考核获好评 11-19
- 南宁实现动产抵押登记“一次办结” 11-26
- 天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 04-09
- 首批隐私条款评审结果发布 09-25
- 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显成效 4412户涉旅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05-19
- 四川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会 09-25
- 四川严打非法会销保护中老年消费者权益 02-09
- 湖南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1-30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