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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印发优化市场准入环境若干意见

2017-09-13 19:12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本报讯 日前,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由市工商局牵头起草的《关于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的若干意见》。
  《意见》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扩大商事主体投资经营自主权。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改为“自主申报”。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申请人承诺对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支持企业做强做大。支持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支持商事主体改制上市,支持个人独资企业转型。开辟重点企业准入“绿色通道”,提供提前介入、咨询指导、解答难题、专人跟进等服务。
  提升工商登记便利化水平。推行商事主体设立“容缺登记”、商事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外商投资企业准入一体化等举措。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发展。推进南沙自贸试验区对标国际先进营商规则,在推动商事登记深层次改革方面先行先试。(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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