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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5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56件

2017-09-13 18:2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许志华)近日,在湖南省郴州市“砥砺奋进的五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上,郴州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太平介绍,五年来,郴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56件91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56件60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0件303人。查办厅局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33人,挽回经济损失4.64亿元,郴州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工作连续九年名列全省前茅。

  郴州市检察机关运用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依法查办了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系列受贿案,“衡阳破坏选举案”,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滥用职权、受贿案和益阳市司法腐败系列案,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岳辉受贿案,中国移动湖南公司原董事长王建根受贿系列案,长沙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湘涛受贿系列案等大案要案。参与查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余远辉受贿系列腐败案等。办理的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滥用职权、受贿案被评为2016年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立案查办郴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卢少林,市环保局原局长李来华、曹元生,市物价局原副局长袁国富,桂阳县政府原副县长邓大梁,郴州市苏仙区原副区长、公安分局原局长李弼清,汝城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向华,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原台长罗清华等本地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要案。

  依法惩治行贿犯罪。立案查办116件125人。完善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制,立案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犯罪60件79人。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70人。

  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通过在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找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小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办征地拆迁、惠农资金管理、医疗卫生、扶贫开发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273人,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99人。

  五年来,郴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反渎职侵权局”“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郴州市检察院还涌现出全国优秀反贪局长雷亚军、全国优秀反渎局长李宜教以及“全国侦查组织指挥业务标兵”徐武生、“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朱常春等一批业务能手。(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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