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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十八大以来巡察基层党组织4927个

2017-09-13 18:20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浏览:手机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省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巡视巡察工作重大事项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督办,形成巡视巡察网络监督格局。目前,全省16个省辖市党委已全部开展巡察工作,105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巡察制度。

  安徽省委把巡察工作纳入全省党建总体布局谋划部署、推进落实。省委主要负责同志5次对巡察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2015年以来,省委就市县巡察工作出台《关于加强省辖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意见》等4个制度性文件,对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机构人员、巡察范围等提出具体要求,初步建立起巡察制度框架体系。

  在今年已经开展的两轮巡视中,安徽创新推行省市县巡视巡察“三级联动”,即在巡视县(市、区)期间,被巡视地区组建市县两级巡察组,在省委巡视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向省委巡视组负责。在“三级联动”模式下,省委巡视组有效利用巡察组前期巡察成果,也为巡察组提供线索,为后期深入巡察打下了良好基础。今年以来,安徽把省市县巡察工作情况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在省委巡视期间,共组建12个专项检查组,对2个市28个县(市、区)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压实市县巡察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省市县党委共巡察基层党组织4927个,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22337个,发现违反“六项纪律”问题25753个,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3833件,处分3824人,移送司法305人,有力地强化了基层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使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安徽省纪委)(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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