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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讲师团赴内蒙古甘肃广西巡回授课

2017-09-11 11:08来源:中国法院网浏览:手机版

     中国法院网讯 (乔文心)  9月4日至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分为三组分别在内蒙古、甘肃、广西三省区法院开展了为期5天的巡回授课活动。

  讲师团各组各有5名成员,均为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上海、广东法院的资深法官和国家法官学院资深教授。授课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和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行政审判重点难点问题共五个单元。巡回授课均采用远程视频网络授课与实地调研、座谈、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省区高院按照巡回授课培训方案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各级法院广大干警参加听课。各地巡回授课前举行了简短的开班仪式,均由高院负责同志作动员、提要求。各高院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听课。内蒙古自治区主会场设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区120个法院设立分会场,参训人数达到21579人次;甘肃省主会场设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112个法院设立分会场,参训人数达到22247人次;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会场设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区129个法院设立分会场,参训人数超过18500人次。听课干警普遍反映,讲师团的授课既有理论高度,又有鲜活案例,针对性强,讲解透彻,通过听课深化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学到了新的审判理念和审判方法,受益匪浅。

  讲师团各组成员利用授课间隙时间,还深入当地中级和基层法院调研座谈,同审判一线法官面对面互动交流,了解各地法院审判工作情况,针对审判实践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答疑。其中,第一组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调研座谈,第二组赴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和舟曲县人民法院调研座谈,第三组赴金秀县、灵川县、阳朔县、贺州市八步区等基层法院调研座谈。座谈中,各地法院干警踊跃发言、积极提问,讲师团成员认真聆听、详细解答,互动交流气氛热烈,大家都反映通过座谈收获很多。

  据了解,巡回授课第二阶段,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各组将分赴新疆、西藏、云南三省区进行授课和调研。(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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