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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拍“恶作剧”引热议 网络司法拍卖悔拍牵涉哪些法律问题(3)

2017-09-11 11:06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这个规定出台时,还没有网络司法拍卖。现在也没有废止,目前依然可以适用。”黄涛解释说,2017年1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专门针对悔拍行为作出规定,一方面改变了过去小额财产不交纳保证金的做法,同时又为了防止门槛过高而影响部分潜在竞拍人的参与,确定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起拍价的20%。不过,其中没有明确规定“补差价”。

  记者注意到,针对“补差价”问题,有观点认为,网络拍卖不同于现场拍卖,现场拍卖有拍卖师提醒拍价,而网络拍卖可能由于竞买人重大误解产生疏忽,法院应当给予普通民众犯错、反悔的权利,不应对悔拍进行过重处罚。

  而支持从严处罚的观点则认为,网络司法拍卖已实行多年,且法院已经进行了完整、充分的竞买规则提示,竞买人也深知参与的是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有其严肃性和权威性。由于网络拍卖都能留下竞价记录,只要法院经过调查查明竞买人实施了反复恶意竞价行为,且在成交后故意不履行缴纳价款的义务,就可以根据民诉法规定,对其妨碍行为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相关人士也认为,对于小额拍品来说,目前规定的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起拍价20%的规定过于机械,可以由法院酌情设定更为合理的指导空间。记者 丁国锋(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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