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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推进庭级审判管理精细化(2)

2017-09-08 13:58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三、激活内生管理机制,积极有为提升质效

  1.明晰标准管控质量。统一庭内办案标准。对被二审与被再审改发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案分析原审及改发意见,就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的不同之处进行充分剖析,并提炼出类案中所应关注的着重点和具体风险点,以统一部门内办案思路与标准。促进辖区适法统一。对改发辖区法院案件细致总结,对不同案由项下的改发案件分列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分述一审及二审改发意见,总结辖区一审案件审判质量问题,并通过定期召开条线工作会议、巡回调研研判等形式促进适法统一,提升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各类平台优势。注重疑难问题判前研讨,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专题评析再审案件;为应对案由统分,注重发挥庭内专业法官优势,对类案质量予以把关。

  2.把控节奏均衡结案。加强日常审限管控。审判长每周召开合议庭例会,对审限临近案件进行梳理,及时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制定案件审理方案;对确需延长审限的案件,则由主审法官告知当事人案件延长审限的依据及理由。持续清理长期未结案。有针对性地查找症结,建立庭领导专人负责制、超长审限案件清理台账制和承办人定期汇报制,确保清理工作有制可依、有序可循;由庭领导狠抓落实,并对于审理用时超6个月的案件严把延长审限审批关。主动调配人力资源。在合议庭人员短缺无法正常运行时,由庭领导安排庭内法官、书记员轮流协助开庭;建立回避案件和发回重审案件审理台账,由各合议庭轮流审理该两类案件。

  3.积累传承延伸效果。构建问题研究机制。增强一线审判法官问题发现意识,深入总结分析,整理类案审判标准并予以推广,进而形成疑难问题沟通指导机制。整合编纂类案材料,注重审判成果转化。结合该院精品案例、司法统计分析、司法建议等审判延伸工作的要求,通过指标分解落实到人,以推进研究型法院建设。(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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