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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假错案 “黑老大”袁诚家为何获6.79亿国赔?(2)

2017-09-08 13:52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袁诚家对此结果并不满意,已于日前委托律师向公安部提出国家赔偿复议申请,共计6项申请内容,包括返还16家企业及企业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26亿元、返还钱款的利息应从扣押之日起计算、1亿余元的银行募集款及相关利息等。

  对于被扣押企业的情况,袁诚家的代理律师王殿学表示,辽宁省公安厅在侦查阶段以袁诚家夫妇22家企业均涉黑为由,将其列为涉案资产进行全面查封,而非仅仅查封企业股权,而且这些企业不符合前述涉案财产先行处置的条件,在侦查阶段是不能转让的。

  ■ 回顾

  37亿赔偿申请涉四项内容

  2015年辽宁省高院终审判决后,辽宁省公安厅返还袁诚家3.8亿,但仍有被扣企业与财产未返还。今年5月15日,袁诚家夫妇委托律师向辽宁省公安厅递交国家赔偿申请,总计37.3亿元的国家赔偿共包括四项内容:

  查封、扣押、冻结的5.3亿元现金,已返还3亿多元,未返还1.5亿元。

  应当返还的、被非法处置的17家企业及2010年11月至2017年5月企业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共计26亿元。

  袁诚家投资银行筹集款,共计2.8亿元,及其收益0.97亿元。

  查封、扣押、冻结的家庭物品,包括手表、金条、书画、工艺品、玉器摆件、茅台酒等。

  5月18日,辽宁省公安厅正式受理该案。“有的企业可能很难返还了,如判决返还的‘本溪万豪国际会馆’变成了建材城,而且早在判决前就被转让出去”,袁诚家妻子谢艳敏刑满释放后,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国家赔偿决定下达前,谢艳敏因“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于8月5日被刑事拘留,1.4亿存款被冻结。

  ■ 释疑

  未改判也能申请国家赔偿?

  与“聂树斌案”、“呼格案”等冤假错案不同,“黑老大”袁诚家未改判,为何也能获得国家赔偿?

  “即便是罪犯,他的合法财产仍然应受到法律保护。”袁诚家的代理律师王殿学表示,返还资产也是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的一种形式,国家赔偿法规定,违法的查封、扣押、冻结应该予以赔偿。

  王殿学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并不需要等到无罪,两高2016年1月实施的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还规定,正在诉讼中的案件,如果明显侵犯财产权也可以提起国家赔偿。

  “如何处置涉案财产,只有法院判决才能确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介绍,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涉案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但不应超范围、超标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物,或随意冻结企业账户,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就本案而言,公安厅在侦查阶段对袁诚家及其企业财产进行单方处置,且不符合涉案财产先行处置条件,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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