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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3部门合力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

2017-09-06 20:44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江西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这是全国首个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级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标志着江西省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拉开帷幕。
  《方案》明确了以政府为主体,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创建模式。《方案》要求将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县(市、区)政府作为创建省级示范区的创建主体,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落实创建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工作落地。同时,由省工商局牵头,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南昌海关等13个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组成专家组,适时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
  根据《方案》,江西省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县(市、区)政府为申报创建对象,参创条件为具有较好产业基础、市场秩序以及公共服务。《方案》明确了政府引导、多方推动,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鼓励创新、典型引路三项申报原则;鼓励机构、人员、经费有保障,能够整合各类资源,重视网络经济发展,愿意主动参与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探索创新的地区积极参与示范区申报创建。
  《方案》要求,围绕“放、管、服、扶、治”五个方面全力打造适合当地网络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通过建立机制联合监管、技术支撑精准监管、运用数据分类监管、信息公示强化监管、消费维权协同监管等方式规范和净化网络市场,探索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会共治新方式。通过抓好产业总体规划、完善基础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来培育网络经济龙头企业,引导当地相关产业做强做大。注重品牌效应,鼓励网企创牌。通过示范区建设,形成一批网商集聚区,发挥互联网经济的集聚效应,实现对区域经济的示范引领。(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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