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机构不许向在校大学生放贷鼓励正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贷
法制网北京9月6日讯 记者张维 针对“部分大学生陷入校园贷泥潭”的问题,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表示, 根据规范校园贷管理文件,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 近两年,部分大学生因为高消费陷入校园贷的泥潭,甚至有学生因此而自杀。“学生为什么借了钱后会陷入校园贷。因为未来要偿还的利息很高,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利息学生还要去借这个贷款呢?是因为很多所谓的网络平台机构,在宣传方面做了不诚实的宣传、虚假的宣传,告诉学生这个贷款很方便,很便宜。学生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金融知识还不是很丰富,去借了贷款,最终成了高利贷,利滚利,有的学生到了还不起的状态。社会上不良的网贷机构,虚假宣传,引诱学生,造成这种现象。” 赵建军说。 据赵建军介绍,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要来解决校园贷的问题,去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是银监会、公安部、网信办、工商总局几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很多措施、很多文件来治理校园贷的问题。尤其是今年上半年教育部和银监会、人力资源部联合印发了规范校园贷管理的文件,该文件明确取缔校园贷款这个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同时赵建军介绍,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据了解,不少银行已经开办了这项业务,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同时,教育部还要求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加强对学生金融知识的教育,加强不良校园贷的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不要上当受骗。 据了解,2012年至2016年,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高等教育等各教育阶段学生(幼儿)4.25亿人次(不含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和营养膳食补助,下同)。年资助学生(幼儿)从2012年的8413.84万人次,增加至2016年的9126.14万人次,增长了8.47%,年均增幅2.05%。2012年至2016年,各教育阶段全国累计资助资金总额6981.52亿元。年资助金额从2012年的1126.08亿元,增加至2016年的1688.76亿元,增长了49.97%,年均增幅10.66%。(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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