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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老虎伤人案18日将开庭 仅审理受伤女子案

2017-09-06 20:13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故,32岁的游客赵女士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女士下车去追遭老虎撕咬。该事件造成周女士死亡,赵女士受伤。后赵女士和父亲将八达岭动物园起诉到北京延庆法院索赔。在事件发生过去一年多之后,赵女士收到了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的传票,通知她起诉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健康权纠纷案将于9月18日下午2点开庭。

  事发一年当事人遭遇求职困难

  去年7月23日,赵女士一家三口带着母亲,自驾车到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游玩。在虎园内,赵女士下车被老虎拖走,母亲周女士为救赵女士下车救援,最终也被老虎咬住。事件最终造成赵女士严重受伤,母亲周女士不幸遇难。

  赵女士虎口脱险后,被紧急送往医院,经检查,全身上下有20多处受伤。

  今年2月初,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对赵女士做了伤情鉴定,伤残等级为九级。赵女士的代理律师文秀峰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赵女士受伤的情况来看,他们认为至少应该定为八级,但是因为伤情鉴定是非常专业的事情,申请重新鉴定又要花费更多时间,便没有再提重新鉴定。

  文秀峰表示,赵女士的情况到现在没有好转,今年她曾经应聘过多家公司,都没有成功。延庆区有家公司一度录用了赵女士,但在知道赵女士是“老虎伤人案”的当事人后,便把赵女士辞退了。

  9级伤残伤者起诉索赔69万

  因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协商未果,赵女士和父亲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告上法庭,提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赔偿,其中,对周女士死亡的索赔金额为124万余元,伤者赵女士则提出整形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赔偿金等赔偿。

  北青报记者从代理律师文秀峰和白小强处获悉,因为此前赵女士的伤情鉴定没有出来,当时的索赔金额只是进行了暂定。在此次开庭前,由于已经定为9级伤残,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对赵女士诉讼请求中的索赔金额进行了变更,赵女士提出索赔整形医疗费等共计69万余元。

  2016年8月24日,延庆区通报了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认定游客未遵守规定,对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但赵女士一方认为,《事故调查报告》的结论虽然认定此次事故不属于安全责任事故,但他们并不认可该调查报告的结论,即使不属于安全责任事故,也并不表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对死者没有民事赔偿责任。

  原告认为动物园对事件发生有责任

  在起诉书中,赵女士一方认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动物园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对于赵女士的受伤和其母周女士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自驾车游览野生动物园猛兽区系高度危险行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开展此项经营活动,没有经过任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过程,属于违法经营,项目设计本身缺陷很大,是造成原告赵女士遇袭并重伤的根本原因,也是致赵女士母亲死亡的主要原因。

  原告还认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仅靠提供安全警示的方式来履行安保义务,形式过于简单粗暴,园方也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安保措施来保障游客安全;没有必要的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车上工作人员无所适从,仅能用按喇叭和踩油门的方式吓唬老虎;在原告及母亲周女士被送往医院的过程中,园方也没有采取任何抢救措施,直接导致周女士因失血过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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