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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连续三次撤回拍卖 天津"瓷房子"到底值多少钱(2)

2017-09-05 13:00来源:中国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因未按时还款,2013年8月,鑫泽公司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起诉了粤唯鲜公司和张连志。

  立案审理期间,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东丽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粤唯鲜公司名下的“瓷房子”。

  今年6月,东丽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将在7月22日对“瓷房子”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为1.4亿余元。

  令人意外的是,法院随后连续3次撤回了拍卖。据了解,第一次撤回的原因显示为“拍卖价格有待商榷”,第二次是“拍卖须知有变动”。就在第三次拍卖的前两天,东丽区人民法院再一次撤回了拍卖。

  亿元借贷最受关注的三个争议

  日前,东丽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该案的几大热点争议作出官方回应。

  争议之一,借款本金到底有没有1亿元?

  张连志此前曾多次向有关媒体表示,并未借款1亿元,只承认借款5000万余元。

  经法院审查,当事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相应的银行划款记录,均证实借款总金额为1亿元。不仅如此,在审理阶段,张连志本人亲自到庭,认可借款1亿元的事实,并表示和原告已经私下进行过协商,请求法院调解解决,双方达成了还款1亿元本金以及利息的调解协议。

  此外,张连志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诉时与对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以及在司法拘留期间所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也均认可借款本金为1亿元。

  经查打款记录,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首先鑫泽公司于2012年7月25日向粤唯鲜公司账户汇入500万元;被告张连志出具确认函,明确要求将款项打入到林更和白金楠账户。后鑫泽公司工作人员赵书清分别于2012年7月25日分5笔向张连志指定的收款人白金楠账户汇入4500万元,于2012年10月19日向张连志指定的另一收款人林更账户汇入3000万元;鑫泽公司另一工作人员刘瑞萍于2012年10月19日向林更账户汇入2000万元,上述汇款共计人民币1亿元。

  另外,相关媒体报道中称“据张连志和黄小燕回忆,2012年7月和10月,依照与单、崔二人的约定,粤唯鲜公司两次到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用“瓷房子”做了两次各5000万元的他项权利”。法院认为,若仅仅是借款5000万元,其不可能对房产连续做两次各5000万元的抵押。

  争议之二,“瓷房子”到底值多少钱?

  “瓷房子”拍卖过程中一个颇受关注的争议点,也是双方分歧巨大的问题,在于“瓷房子”到底值多少钱。

  法院称,按照法定程序,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抽签确定天津中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价格评估机构,对该评估机构的选定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按照这家公司的评估, “瓷房子”在网上挂出的第三次拍卖起拍价为1.4049亿元,不包括室内室外文物及瓷器装饰价值。

  法院称,评估报告作出后已送达张连志,并由其本人亲自签收,张连志也并未对该评估报告提出异议。而张连志于今年3月单方委托北京市国宏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作出了“瓷房子”价值为97.97亿余元的价值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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