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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检察机关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建设纪实(2)

2017-09-01 13:0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早在2015年7月,我们在办理阿克塞宏大石棉销售有限公司‘3·7’爆炸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县红柳沟石棉矿区因违法开采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阿克塞县检察院向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履行监管职责。经过检察机关开展工作,阿克塞县政府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关停17家企业,一举解决了困扰当地多年的石棉污染问题。”酒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建春说。不仅如此,酒泉市检察机关还针对涉案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开展深入调研论证,提出了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建议,妥善解决该案涉及企业多,影响面大,长期停产对当地经济发展不利等问题,确保了当地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长效机制守护“青山绿水”

  查办破坏祁连山生态环境的案件,是解决破坏自然资源的“治标”手段,而建立长效机制才是治本的关键。甘肃省检察院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并结合省检察院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全市检察机关将依法加强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符合张掖实际的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机制,办理一批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促进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黑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张掖市检察院检察长柳小惠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在甘肃省检察院出台意见的基础上,各相关地区检察机关又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实施细则,对重点任务、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工作要求逐项进行了细化,并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延伸监督触角,建立长效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手段强化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法律监督,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保护青山绿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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