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面规范“多证合一”改革
本报讯 河南省工商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深刻理解“多证合一”改革的内涵和意义,准确把握改革的原则和要求,严格执行改革的业务流程,全面规范日常登记行为,熟练掌握改革的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做好改革的组织保障,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通知明确指出,8月1日起,全省统一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改革所整合涉企证照事项,均为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一般涉企证照事项,均属于登记、备案性质。对于法律法规明确为行政审批和许可性质的涉企证照事项,不予整合,确保改革依法合规、于法有据。改革的核心是依托信息化的有力支撑,通过信息的共享应用和完善的流程设计,减少企业进入市场的环节和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革的实质是在办事流程上做减法,而不是追求合并证照数量的叠加。 通知要求各地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归集、一档管理”的办理模式。经国家工商总局同意,省局制定印发全省统一的“多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申请书。 据悉,河南省工商局统一搭建了“多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增选涉企证照事项等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由各级工商窗口办理完成后,通过平台实时、自动、关联推送到涉企证照事项所属部门的省级单位。各级相关部门获得所属省级单位分配的企业信息后,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主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针对各省整合证照事项不统一的问题,为方便企业跨省开展经营,经国家工商总局同意,河南省工商局利用现有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加载“多证合一”后涉企证照事项的办理情况。工商窗口业务办结后,扫描二维码,显示状态为“企业已申请”。对于无须条件审查的证照事项,相关部门接受企业信息后,显示为“××部门已接收,登记/备案已完成”。对于需要条件审查的证照事项,相关部门接受企业信息后,显示为“××部门已接收,正在审查中”;审查完成后,显示为“××部门已接收,登记/备案已完成”。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主动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好工作衔接和业务协同;加强舆论宣传,对改革政策精准解读,引导企业和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自觉应用改革成果。(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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