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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商局与省科技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共同推进科技型中小微

2017-08-31 21:37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本报讯 8月23日,山东省工商局与省科技厅签署《关于建立共同推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联动机制的框架协议》,标志着两部门在信息库建设、信息资源共享、推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进入全面合作新阶段。
  山东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成运行以来,在政策信息归集和公示等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两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共同推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联动机制的框架协议》,有利于发挥双方职能和资源优势,拓展小微企业名录的应用范围,共同搭建起信息互联互通平台,更好地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山东省科技厅负责人表示,此次与省工商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坚持政策宣讲联动、工作会商联动、督导高度联动并举,双方在工商注册和监管信息源头上的共享与合作,给科技部门主动服务科技型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同时,科技政策及科技政策落实信息在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的开放与共享,对全省中小微企业了解科技政策、用足科技政策是一个积极促进。
  下一步,山东省工商局和省科技厅将根据双方达成的框架协议,积极落实协议具体内容,联合印发《关于利用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共同推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推动工作联动机制切实有效运行,让更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从中受益。(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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