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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呼兰: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两起案件

2017-08-27 22:1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哈尔滨6月20日电(记者闫佳楠 通讯员赵国华 袁克香)为推进落实高检院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加强和改进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已立案监督“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案件5件。近日,呼兰区检察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其中破坏资源犯罪1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件。

  该院多次到呼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森林公安局等行政执法部门调研走访,数次召开联席会议,查阅行政执法工作台账,了解掌握呼兰区近年来查办涉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情况。

  呼兰区属平原地区,区内大型污染企业、工厂矿山少,主要以农业为主,根据这一实际,该院把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监督重点放在毁坏林地、破坏耕地方面,经调查走访,与呼兰区森林公安局进行座谈,梳理发现两起改变林地用途、破坏农用地的案件线索,目前刘某、丑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已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经查: 2008年6月25日呼兰区许堡乡张井村村民刘某与张井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荒地造林承包合同,后刘某对其承包的位于张井村村北大壕薪炭林地未按照规定种植林木,而是私自改变林地用途,承包给丑某某种植水稻,丑某某开垦占用并改变林地用途,种植农作物总面积达20余亩,造成原有植被破坏严重,已涉嫌犯罪。审查发现该案件符合立案监督条件,该院于5月19日下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呼兰区森林公安局于5月22日立案。

  4月15日,该院在与呼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座谈中发现,2016年5月有一起群众举报辖区内一药店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药品,涉嫌销售假药、劣药,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未予立案。经查:该人李某自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单位购进药品标示为:产地瑞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规格7片*20MG的立普妥60盒及康欣、拜阿斯匹林等60个品种,均是从刘某某个人手中购进,货值金额为人民币57422元,现已全部售出,获违法所得人民币57422元。呼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但该店销售药物的刘某某无资质销售药品且数额较大,已涉嫌犯罪。5月22日,该院向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下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呼兰分局于5月30日对刘某某涉嫌销售假药案立案侦查。(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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