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行业法制 > 工商 >

完善监管体制 营造创新环境 ——国务院法制办、工商总局负责人(2)

2017-08-27 21:53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问:《办法》在加强协同监管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为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行政效能,《办法》强调加强政府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和信息共享,并引入信用监管,明确规定: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组织、协调职责。二是查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三是查处部门将无证无照经营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公示相关信息。(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