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法院 >

让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中感受到实惠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行政改革(3)

2017-08-24 13:08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司法部于2014年4月下发通知,在山西等9省(市)11所监狱开展深化狱务公开试点工作。2014年以来,全国监狱系统年均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0万余起,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监狱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各地监狱系统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丰富狱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江苏省监狱系统通过“962326”狱务公开服务热线,向社会公众提求助服务、投诉受理等,累计受理来电5万余起,回复率达100%。陕西省监狱系统牢固树立“刑罚执行无小事、没有规矩不办事、违反规矩必犯事”的工作理念,运用“互联网+”思维,扎实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狱执法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对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实行了流程化管理。

  各地监狱创新运用信息查询终端、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热线等新媒体新手段,拓宽公开渠道,使罪犯近亲属和社会公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及时地获得公开信息。

  统筹惩罚改造、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坚持分类施教、因人施教……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监狱系统不断创新教育改造内容和方式方法,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大学进大墙、刑期变学期,设立学分银行”。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与学校合作办学,构建服刑人员自学、监狱助学、社会办学、考试发证的教育新形态。一些服刑人员刑释后取得了学历证书,一些服刑人员出狱后回到社会上的开放大学分校继续学习。

  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工作扎实推进,......人们欣喜地看到,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今年7月,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张军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建设覆盖城乡社区、满足各领域各层次需求、体现公平正义价值追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制机制,让人民群众、各类社会主体在需要时都能获得普惠、精准、及时和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冲锋号”已经吹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正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