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高速公路“撂倒”10名村官 施工方与村官共商骗补(3)
2017年5月,杨学周、廖树林等10名村官贪腐案尘埃落定。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杨学周、廖树林有期徒刑三年、一年零六个月。以贪污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对杨洪、杨靖、张权、赵云春、夏红兵、陈林处以刑罚;以职务侵占和贪污罪判处廖兴祥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廖兴权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这些村官的贪腐手段可谓是五花八门,无所不用其极!对其他村组干部的影响极坏。”亲自参与办案的澄江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开平感慨。为此,澄江县检察院及时开展了一系列预防活动,加强对未发案村组的职务犯罪防范工作。 案件被提起公诉后,澄江县检察院及时对此案开展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发现涉案村组干部普遍存在法律意识弱、责任落实难、民主管理不严,以及相关监督部门监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澄江县检察院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民主决策、加强指导监管、加大打击力度”五项预防措施,及时向涉案街道和社区发出检察建议。同时,向在建的东绕城高速澄江段、新建的澄川高速途经乡镇村委及时通报案情并发出预测预警建议,提醒他们及时制定预防措施,落实好相关的预防工作,避免类似的剧情重演。 此外,澄江县检察院还与两条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签订了“路地共建协议”,共同开展公路建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我们针对发案社区和在建公路村组干部开展了警示教育讲座、参观监狱、旁听涉案村官庭审等一系列的预防警示教育活动,并把涉案社区纳入检察院党建工作联系单位,重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村官的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形成了一定预防宣传声势。至今,包括新开工建设的投资65.5亿元的澄川高速途经村组干部,以及建设方和施工方人员,均没有发现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澄江县检察院分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副检察长朱仁军介绍。(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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