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施海平:浅谈检察文化建设的两个基础问题(2)

2017-08-20 12:5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勤。夹江的支柱产业是建筑陶瓷,有中国西部瓷都美誉,全部原材料在外、市场在外,夹江人硬是靠吃苦耐劳、靠死拼实现了富有,被经济学家吴敬琏称作“夹江现象”。这种创造精神是检察文化的宝贵资源。这个看似普通的勤字顺理成章成了夹江检察精神的符号,成为全体干警创先争优的巨大动力。夹江县院四“炼”为勤奋,勤炼手,勤炼脑,勤炼形,勤炼神,最终炼成建功立业的大本事。

  刚。刚是基于廉又高于廉的价值追求,打通了当代检察文化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逻辑联系,它最能体现检察文化与法院文化、公安文化相区别的独特秉性和魅力。检察文化少了这点,就匹配不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检察干警少了这点就完不成法律监督的工作任务。夹江县院四“带”育刚直,领导带头,榜样带动,机制带路,纪律带电。夹江县院通过育刚直,建设了一支优秀的队伍,连续十年无违法违纪,连续十年零被举报。

  如果没有提炼出本院精神,杂七杂八搞些活动,花里胡哨贴些东西,就没了主旨,没了灵魂,文化建设反而显得很没文化。

  时代呼唤检察文化,我们坚信在最高检的正确领导下,检察文化必将有大的提升,检察事业必将有大的发展。

  (作者系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