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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罗灿:聚焦强军目标 忠诚履行使命

2017-08-20 12:5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聚焦强军目标 忠诚履行使命 实现党在新形势下“听党指挥、能 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军目标,是军队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军事检察机关作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护航强军主线,忠诚履行使命,适应新形势、谋求新发展,为促进部队全面建设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要紧紧围绕“听党指挥”这个灵魂,在铸牢军魂上忠诚履职。

  “听党指挥”是强军之魂,是做好军事检察工作的最高政治要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为党担责、替党分忧, 牢牢把握军事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强化军魂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具体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协助指导部队深入开展军魂教育和“四反”教育,筑牢辖区部队官兵坚决维护核心、看起追随的政治信仰。要强化责任意识,注重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各类政治性问题,坚决抵制“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军队国家化”等反动思想观念的消极影响,教育引导官兵自觉同危害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错误言行作斗争,确保部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密切关注和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动向,认真研究案管辖区社情、敌情、边情,严密防范涉军敏感问题,坚决有效应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

  二、要紧紧围绕“能打胜仗”这个核心,在聚焦打赢上忠诚履职。

  “能打仗、打胜仗”是强军之要,是检验部队战斗力的唯一标准,也是军事检察工作服务部队建设的根本任务。军事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在确保打赢上聚焦聚力。着眼战斗力建设开展工作,充分利用检察职能,有效打击影响军事行动、破坏军事设施、损害军队形象的犯罪活动,重点防范全面停止对外有偿服务、重大工程建设、装备物资采购、军产转让出租、兵员征集调动中的职务犯罪活动,为部队健康发展和战斗力提升提供司法保障。围绕部队重大任务开展工作。针对部队执行维稳安保、抢险救灾、训练演练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日益增多的实际,要及时有效地防范、遏制和处置各类职务犯罪行为,做到部队的使命任务拓展到哪里,军事检察工作的防范和处置就跟进到哪里,为部队圆满完成任务提供有力保障和良好环境。紧盯部队官兵涉法需求开展工作。要针对部队涉法问题和官兵涉法需求日益增多的实际,借助地方资源优势,开通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妥善解决部队官兵涉法纠纷,切实维护军队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努力为部队战斗力生成提供法律服务。

  三、要紧紧围绕“作风优良”这个保证,在夯实强军之基上忠诚履职。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对于培育和弘扬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具有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作用。军事检察机关要在推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进程中为实现“强军梦”提供法制保障。深入抓好军地协作,新形势下,要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和改革强军兴军之需,探索规范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协作的事项,进一步拓展协作渠道、提高协作质量,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良好氛围,共同为推进部队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提高官兵法律素养,广泛开展“送法进军营”等活动,邀请地方法律专家、学者和咨询团深入一线部队,为部队官兵宣讲法律知识,解答涉法问题,不断提高官兵法治思维能力,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疑用法、危难靠法成为官兵自主选择。持续开展预防工作,要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铸牢强军之魂、夯实强军之基的一项经常性、综合性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政法委的协调监督作用,建立纪检、军务、保卫等为成员的预防组织和工作网络,扎实开展各项业务,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努力推动预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部队全面建设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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