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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有69例撤销监护权案件 遗弃强奸虐待最为高发(2)

2017-08-19 21:20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这不再是家务事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三类案件都有观念认识问题。

  “以前有父母认为,孩子是我的,打骂由我,管不管都是我自己的事情。现在我们认为孩子不仅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佟丽华说。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对法律规定的细化和实际执行,推动社会观念的转变和意识觉醒,引导社会公众转变观念,推动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推动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积极介入监护侵害事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公布包括仙游案在内的典型案例时指出,当前,父母虐待未成年子女、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案件还屡有发生。人民法院应当将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优先保护”的理念贯彻到审判工作当中,按照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对长期侵害未成年子女、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监护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撤销其监护权,另行指定监护人;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可以以虐待、遗弃、故意伤害等罪名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记者 张维)(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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