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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单位和14名个人受司法部表彰

2017-08-18 21:53来源:青海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报讯 (记者 乔欣) 近日,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管理局、海南州司法局、玉树州司法局、泽库县司法局和刚察县司法局等5个司法行政单位荣获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度先进单位”;在我省服务的14名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

  据了解,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青海工作组织实施以来,“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热心公益事业,自觉履行职责,传播法治精神,培养法律人才,同时为服务地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传送新经验、新理念,有效推进了服务地法律援助及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律师的大爱奉献精神和责任担当,成效明显,14名“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在青海服务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5件,代书612份,举办法制讲座、法制宣传97场/次,接待咨询350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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