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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涉以房养老骗局被停业整顿 律师:受害人有效维权困难(2)

2017-08-16 17:42来源:央广网浏览:手机版

  据了解,司法部近日印发《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对于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包括: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武婕认为,一系列规定的出台,能够很大程度上降低老年人遇到相关问题的风险。“北京市司法局也好,还是司法部相关政策出台的非常及时,也很到位,内容也很全面,但是可能对之前已经发生事情的老年人帮助有限。”

  对于该案当中老人们能否追回被骗房产,在武婕看来,想要有效维权仍然困难重重。“对于当时需要偿还贷款,借款,自己把房子卖掉的,肯定没有办法。还有一部分是委托人把房子卖掉,如果卖的是第一手,能证明第一手是卖房人之间有恶意串通,房屋所有权可能还会回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还能被质疑。但是可能如果是经历了二手、三手、多手,而且有真的善意第三人购买房子,就难以从善意第三人的手里把房子所有权要回来,这一部分还存在很大障碍。此外,即便房子回来了,但是还得还人家钱,而且还有很高的利息,这些老人的状况还有很多需要再去努力的地方。”(记者杨博宇)(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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