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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引入悬赏保险助力执行

2017-08-15 14:0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法制网讯 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 李宣彤 魏璐 花500元,可撬动5000元的悬赏金,去找欠了十几万元的“老赖”。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正式引入执行悬赏保险。据悉,这是湖北首例执行悬赏保险。
  据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曹辉介绍,针对难以找到案件被执行人人身、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支出过高、因经济能力有限无法启动等问题,江岸区法院与保险公司共同引入执行悬赏保险,这是一种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公告,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线索,申请执行人向保险公司支付悬赏金十分之一的保费,悬赏公告执行到位后由保险公司支付给举报人悬赏金的新型险种。
  2013年8月,被执行人赵红兵将江岸区某房屋改造成胶囊房旅馆,转让给申请执行人秦女士夫妇经营使用,秦女士夫妇向赵红兵支付了18万元转让费。2013年12月,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因该胶囊房旅馆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店业,责令其停止经营。秦女士夫妇遂将赵红兵诉讼至法院,法院判决赵红兵退还秦女士夫妇80%的转让费。但赵红兵一直躲避,拒接电话、换手机号码,甚至秦女士多次远赴其湖北省红安县所在地找寻也遭闭门不见。
  启动执行悬赏保险后,秦女士只需支付悬赏金十分之一的保费500元,就可以撬动5000元的悬赏金,通过法院发布公告以及保险公司的网站发布信息,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线索,大大降低了悬赏成本,减轻了经济负担。
  江岸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认为,通过这种方式,能够降低悬赏成本、提高悬赏金额,进而吸引更多热心公民成为“赏金猎人”,共同编织一张阻击失信被执行人的恢恢天网,使其无处遁形。(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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