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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首个“一案一账户”系统运行

2017-08-15 14:0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法制网讯 记者 崔东凯 张冲 黑龙江省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近日正式上线运行,对所有执行案件和执行案款全面实现动态、实时监控。哈尔滨中院成为黑龙江省第一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一案一账户”管理模式的法院。
  据了解,为确保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推动人民法院执行案款规范化管理,哈尔滨中院于今年5月在黑龙江省率先建成“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开户银行给法院执行主账户分配上万个虚拟账号,每个被执行人生成一个专属的虚拟账户,确保“一人一案一账户”相对应。被执行人一旦主动付款或执行人员扣划、变现执行款时,均打入该专属账户,款项可以实时、安全地到达法院主账户,自动对应到相应案件,使资金流和信息流高度匹配,实现款项、案号、当事人实时对应。案款进、转、出记录实行全程自动保存,可以随时查阅、掌控案款的进出动态。
  哈尔滨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系统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解决了执行案款长期滞留、案款对应不明等问题,使案款在“阳光下”流转,杜绝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公、执行不廉等问题。通过该系统,当事人不但可以在任何一家银行的柜台、自助终端办理缴费业务,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纳执行款,方便当事人的同时,也有效提高了诉讼服务水平。(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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