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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巡回法庭”审案普法两不误

2017-08-15 14:02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7月28日,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百兴镇公开审判杨某、颜某非法经营案和刘某盗窃案,纳雍县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官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2016年,被告人颜某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人杨某,后两人通过电话商量做烟花爆竹生意,杨某负责联系烟花爆竹厂家,颜某负责联系销售。同年5月,被告人杨某联系了一车500余件的烟花爆竹,从湖南运往贵州与被告人杨某(已另案处理)一起将该车烟花爆竹销售。同年11月,被告人杨某、颜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在纳雍县销售烟花爆竹,其中销售给杨某600余件。
  经鉴定,杨某涉案的烟花爆竹价格为人民币十余万元,李某(另案处理)涉案的烟花爆竹价格为七万余元。被告人杨某、颜某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涉案金额为十七余万元。
  同时,“巡回法庭”还审判了被告人刘某的盗窃案。
  据了解,此次庭审开庭时间选择在乡镇赶集日,围观群众达上万人,公开审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密切了司法机关同群众的关系,充分发挥了审判的警示教育作用,树立了司法的权威。(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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