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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大部制”改革推动公安工作转型升级

2017-08-15 13:58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自2016年10月起,江西省抚州市公安机关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大胆改革创新,从市级公安机关到县级公安机关全面实施“大部制”警务改革。通过机构优化配置、人员优化重组、资源优化整合和服务优化集中,基本实现了公安工作的转型升级,改革成效明显。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实现“四个大幅下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经济类案件、道路交通事故分别同比下降了16.8%、38.7%、47.1%和16.3%;“四个大幅提升”:“两抢一盗”案件破案数、“黄赌”案件查处数、八大类案件破案数、网上在逃人员抓获数分别同比上升了27.1%、45%、20.9%和50.7%。今年第一季度,抚州市被省综治办、省统计局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状况优秀市。
  “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作为江西公安改革的先行者、实践者,在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目前,‘大部制’改革已基本成型,改革成效日益显现,我们将继续探索,不断总结完善,努力打造成警务改革‘江西样板’!”抚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万凯对改革充满信心。
  机构优化配置,做大做强实战单位
  “所谓‘大部制’,就是将职能相近、性质相同的警种部门进行归类整合,科学合理规范部门职能,以解决内设机构过多、职责交叉和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实现精简、实用、高效的工作目标。”抚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综合管理部主任周样兴对“大部制”改革进行精确诠释。
  在市级层面,将原先34个内设机构合并组建为9个部。整合指挥中心、图侦支队、技侦支队等资源,组建情报指挥部;整合刑侦支队、经侦支队、禁毒支队、技侦支队、网安支队等资源,组建侦查实战部;整合治安支队、特巡警支队、警卫处、直属机动支队等资源,组建治安防控部;整合国保支队、反恐支队等资源,组建国内安全保卫部;整合法制支队、督察支队、监管支队、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市强制戒毒所、信访处、审计处、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等资源,组建执法规范部;在交警支队基础上,整合内设科所队,组建交通管理部;整合出入境管理处、户政支队、治安支队、禁毒支队、水上支队、网安支队等审批服务资源,组建行政服务部;整合办公室、人事处、综合处、宣传处、教导支队、警务保障处资源,组建综合管理部。内设机构数量压缩了73.5%。在县级层面,机构配置与市级相对应,将原先26个内设机构合并为9个部,机构数量压缩了65.4%。在派出所层面,城区派出所和10人以上的派出所建成“一中心一队一室”架构,建设警务合成中心、社区警务队和矛盾纠纷调解室,有效提升派出所的实战能力。
  人员优化重组,最大限度激发潜在警力
  这次警务改革不是简单的合署办公、人员集中,而是把原先警种部门组成人员打散,优化重组,最大限度激发潜在警力。
  “我现在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原临川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现侦查实战部副主任李明对自己的角色有了新的定位。
  机构合并后,管理体系有了改变。由传统的“分管领导—支队长—大队长—中队长—民警”五个管理层级压缩为“部主任—室(队)主任—民警”三级,减少了中间环节。原来大多数中层正职转为部副职,由单纯的指挥员转为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而原中层副职直接变为战斗员,促使一批优秀的业务骨干重新回到业务岗位。同时,大幅压缩原警种单位内设的综合部门及内勤、财务等非战斗岗位,明确各部只设一名综合内勤,让非战斗警力向一线实战单位流动。据统计,全市公安综合部门警力减少了36.8%,基层一线单位警力增加了17.6%。
  “一警多能”“一警多岗”,改革对民警提出了新要求。“大部制”改革打破原有一人一岗、一人一责限制,根据工作需要给予民警多重岗位身份,履行多种职责任务,全方位培养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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