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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房县检察院巧借不起诉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教活动

2017-08-15 11:0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十堰8月14日电(通讯员 李兵 郑刚)8月11日,湖北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门古寺镇石垭村,对一起相对不起诉的滥伐林木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告,被不起诉人及石垭村干部群众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活动。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首先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结合类似案件的处理情况,对不起诉理由进行了释法说理。被不起诉人李某某深受感动,当场表示不会申诉,今后定当汲取教训,做守法公民。

  随后,检察官、侦办此案的公安民警、森林公安机关领导、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分别从房县本地常发易发的毁林、失火等违法犯罪知识、国家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增强对林业法律法规认识等方面作了相应讲解和强调,为当地干部群众奉上了一堂精心准备的法制课。

  在场干部群众代表纷纷表示此次法制课语言生动活泼、内容贴近实际、案例震撼人心,内心受到了极大的教育,对林业法律法规有了全新而深入的认识,希望今后能够多受到这种法制教育。

  会后,房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还现场发放了100余份《农村地区预防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小贴士》的宣传扇、《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手册》以及《拒食野生动物倡议书》。 据悉,为了加强房县生态文明建设,预防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房县检察院、林业局商议决定在今年7-9月集中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此次活动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投放宣传报道、以案释法、庭审观摩等方式进行,力图增强广大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认识,从源头上预防林业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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