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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福山:"青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

2017-08-14 18:33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以“机制保障”使帮扶并行 

 

  该院先后出台了《审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细则》、《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帮扶办法》、《福山区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7项制度,加强了司法部门的沟通配合,在证据收集、证据采信等方面达成规范性共识。创建了“未成年人犯罪预警机制”,设置“黄、橙、红”三级预警,针对发案频繁、问题突出的学校或网吧等场所,发出不同等级的预警,加大监管力度。截止目前,共对10所学校、15家娱乐场所发出预警通告,开展专项普法宣传20余次。  

 

  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心理成长特点,该院创新“三层观护”模式,对学前班及低年级孩子以防拐、防性侵等内容为主,融入智力开发及亲子关系模块;对初、高中孩子侧重法制教育和健康人格塑造;对即将踏入社会的未成年人以未成年人社会责任感和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为主。同时,打造“个体定制套餐”。对需要特殊关爱的未成年人群体,通过分析不同的特征和存在问题,分别为其量身打造个体帮教措施。 

 

  此外,该院依靠社会力量,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和“青樱实践基地”,为适龄且有就业愿望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技术帮助,指定专业老师指导,手把手地帮教,与正式员工同吃同住,享受实习生工资待遇,无障碍参加各种文化活动。通过自愿劳动、学习技能、参与集体活动等形式,提升重新融入社会的能力。该院还与10余家知名汽车制造企业和汽修中心达成协议,为学成合格的问题未成年人提供对口就业机会,消除后顾之忧,帮助无障碍回归社会。 

 

  福山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其“福检·青樱”品牌的魅力,已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该院的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被评为山东省未检“五个一”星火工程,未检工作的H5作品获全国大赛银奖,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省、市级“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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