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
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统一部署,“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近日正式启动,科技部公开发布了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等提出的任务,提高科技在现代服务业增加值中的贡献度,“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按照现代服务科学理论、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新兴服务业支撑平台研发与示范、科技服务业支撑平台研发与示范、文化科技服务业支撑平台研发与示范等5个方向部署实施。专项实施周期为5年(2017-2021年)。
2017年度,“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按照基础研究类、共性关键技术类、应用示范类三个层次,发布24条指南。其中基础研究类指南6条,主要涉及现代科技服务科学基础理论与方法、科技资源体系及服务评价技术、服务价值与文化传播评估理论与技术、收视调查与文化品牌评估理论与技术、跨界服务融合理论与关键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类指南5条,主要包括智能服务交易与监管技术、专业科技资源及服务集成技术、价值链协同业务科技资源及服务集成技术、文化内容资源产权交易技术、科技成果与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技术等。应用示范类指南13条,主要面向新兴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文化科技服务业等领域的示范应用等。 指南还对项目类别、支持方向、申报条件和要求、注意事项、咨询联系方式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指导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申报项目。2017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组织推荐的方式,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8月8日8:00至9月7日17:00,组织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资〔2017〕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智能机器人”、“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和“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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