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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近期高发的十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手段 防骗需做到“四

2017-08-13 13:14来源:中国警察网浏览:手机版

  中国警察网深圳8月12日电 记者周旭亮报道: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8月12日下午在深圳海岸城广场举行。活动现场,公安部公布了近期高发的十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手段,并且针对每种诈骗手段进行详细的分析,给出实用有效的防范建议。

 

  骗术一:假冒公检法诈骗。犯罪分子假冒“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角色,谎称受害人涉嫌洗钱、贩毒等严重犯罪,诱导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实为骗子持有的所谓“安全账户”,此类诈骗造成损失金额最大。

 

  公安机关提醒:警方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逮捕证由警方在逮捕现场出示,不会通过传真发放,更不会在网上查到。公检法机关从未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安排当事人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

 

  骗术二:冒充熟人诈骗。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熟悉的亲友的手机号码、社交账号密码,并掌握受害人的社会关系,从而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而编造“发生意外急需用钱”“资金周转”“代缴话费”等理由,诱使受害人转账。

 

  公安机关提醒:凡是亲友间涉及借款、汇款等问题,一定要通过拨打对方常用号码,或者视频聊天等方式核实对方身份后再做决定。

 

  骗术三:利用伪基站发送木马链接实施诈骗。犯罪分子使用“伪基站”,冒用银行、运营商等客服电话号码发送短信给受害人,以账户积分兑换奖品等为由诱导受害人点击短信中的木马链接。用户一旦点击,犯罪分子就能在后台获取用户的银行账户信息和密码,进而盗取其账户资金。

 

  公安机关提醒:当收到“银行卡密码升级”、“积分兑换”、“中奖”等含有链接的短信时,要通过银行、运营商的官方网站或客服电话进行核实,不要轻易点击短信中的链接。

 

  骗术四:兼职诈骗。犯罪分子许诺在各种网络平台刷得消费记录后,将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受害人在完成前几单任务后都会很快收到回报,而当做更多的任务时,骗子就会就会切断与受害人的联系,就此消失。

 

  公安机关提醒:求职者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工作,不要轻信没有留固定电话和办公地址的招聘广告。

 

  骗术五:考试诈骗。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考生信息,并有针对性的发送短信或邮件,声称“提供考题”“改分”“办假证”等,引诱考生汇款。

 

  公安机关提醒:漏题、改分、改档案、伪造资格证等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请坚持用自己的实力说话。

 

  骗术六:校园贷诈骗。校园贷诈骗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用“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二是声称能通过培训提高综合技能,夸大培训效果,签订培训合同,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三是与兼职诈骗结合,要求学生贷款购买手机等产品做“销售代理”。这些贷款的利息和滞纳金很高,学生如不能如期还款,将迅速背上难以承受的债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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