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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福山区检察院被授予"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2017-08-13 12:5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烟台8月11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常鲁滨 潘树欣)近日,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这是该院建院以来首次获得此荣誉。 

 

  近年来,该院牢牢把握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打造软、硬“两个环境”,不断提升控告申诉工作服务质量、服务水平。 

 

  该院严格按照最高检《文明接待室》标准,打造1000平方米的控告申诉接待大厅,配齐、配全标准的硬件设施,进一步改善了接待环境;创新性推出“六步、四心、两延伸”工作法,即对每一起涉法涉诉案件,都切实做到调查摸底、细查卷宗、研判案情、查找依据、依法定案、落实处理“六步骤”。对每一位群众都始终做到沟通顺心、真诚交心、法律攻心、帮扶暖心“四心”。对每一个矛盾都努力做到向案前延伸、向基层延伸,有力推动了控申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展示了检察机关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窗口”作用。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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