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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淳区检察院建立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制度

2017-08-13 12:5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南京8月11日电(记者崔洁 通讯员丁晓头)近日,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要求,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区司法局共同会签了《律师参与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实施办法(试行)》。

 

  8月11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的李某,因为“电捕鱼”和其他10名轻微犯罪嫌疑人到检察院接受讯问,讯问结束他们到设立在该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就指控的罪名、量刑情节及量刑建议集中签字具结。 

 

  根据《办法》要求,该院每周五上午集中对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具结等工作,并有值班律师到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释法说理并提出法律意见。 

 

  据介绍,该《办法》从指派律师准入门槛、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程序、建立和完善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这对于扩大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程度,最大限度保障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高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有着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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