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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班溺亡 办班者获刑(2)

2017-08-10 18:54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针对本案,鲁丽君解释说,张某出于好意带学生游玩,但是放松了警惕,放任学生在浅水区玩耍,同时又疏忽大意没有时刻盯紧学生,导致溺水事故的发生。作为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张某对学生培训期间的安全负有监管义务,其因过失致人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张某在案发后及时拨打报警求救电话,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且主动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征得了谅解,所以从轻处理。由此可见,一方面,事前的疏忽要避免,让学生们远离河流、马路、工地、带电设备等危险区域,这是最好的预防措施。另一方面,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救援或求救,事后的补救措施也很重要。(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白丞博)(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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