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组织卖淫案嫌疑人拒不认罪 一份反常合同让案件柳暗花明(2)

2017-08-10 18:4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这是一个以刘玉保为幕后老板,邢有超为实际负责人,梁海鹰为卖淫女主管,再辅以财务等后勤保障人员组成的架构较为严密的组织卖淫团伙。”办案检察官说,刘玉保、邢有超作为浴场的老板和实际经营者,自2013年2月开始,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内,组织多名女性在该浴场三楼进行卖淫活动,不仅制定了卖淫价格、分成比例和编号管理,还为卖淫活动配备了经理、输单员、收银员等并提供食宿、卖淫工具,符合组织卖淫罪构成要件。 

 

  2017年3月28日,庐阳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对刘玉保、邢有超提起公诉。庭审中,检察机关公诉意见被法庭采纳。(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