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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一中院发布涉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

2017-08-09 12:30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浏览:手机版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实习生陈可) 伴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态势,物业服务行业也得到迅猛发展。日前,北京市一中院召开发布会,梳理了5年来审理的物业纠纷案件基本情况和特点,发布《涉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发布会上,该院还同时发布了涉物业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及《涉物业纠纷当事人诉讼指南》,对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进行回应,引导公众厘清诉争焦点,理性维权。

 

  据北京市一中院副院长孙国鸣介绍,北京市一中院近5年(2013.1.1-2017.6.30)共审理各类涉物业纠纷案件1373件,其中,涉物业服务费纠纷占比达73.59%。物业企业作为诉讼主体具有相对优势,且胜诉率较高。二审涉物业纠纷案件的调撤率自2013年以来,维持在40%左右。但该院同时指出,涉物业纠纷案件的特殊性导致当事人再次诉讼的概率远大于其他类型案件,而再次诉讼时,双方达成和解的比例较低。

 

  白皮书全面梳理了北京市一中院审理涉物业纠纷的基本概况和案件的四个特点,即纠纷形式多元化、群体化、复杂化;案件起因呈现综合性、交叉性;业主诉求主张精细化、多样化;纠纷矛盾尖锐化、不易调和。北京市一中院深入分析了涉物业纠纷的重要法律问题,归纳总结了涉物业纠纷的处理难点,详细介绍了该院在类案专业化审判机制完善及服务社会治理方面的工作举措。

 

  孙国鸣说,为妥善处理物业纠纷,法院按照涉物业案件的难易程度,构建了“繁简分流”的差异化审判机制,该机制的主要作用是:推动涉物业纠纷审判工作的高效率;以繁简分流为基础,对非简单的涉物业案件实施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推动涉物业纠纷案件裁判基准的统一;依托专业化人才资源,强化调查研究,全面提升涉物业纠纷案件审判的能力水平;立足辖区特点,有效开展涉物业纠纷审判工作宣传,形成对物业领域行为规则的有效指引;用好社会优质资源,延伸审判职能,构建多维度立体式的涉物业纠纷化解机制。

 

  发布会上,一中院法官对社会各主体进行了提示和建议:业主应该强化法律意识,加强举证能力,通过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有效发挥业委会的作用;对于涉及人身、财产顺还问题的应尽量在合同中特别约定,有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可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开发商应提高履约意识,物业企业则应明确自身定位,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应注意及时维权,避免因久拖造成的败诉风险。此外,法院还特别提示政府及物业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方面的规章;加强对物业收费行为的监管;建立物业管理的协调工作机制,增强政府与业主委员会的互动与指导。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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