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司法”夯筑中国“最绿省份”(2)
仅在“客家祖地”龙岩市长汀县,被告人签订补种协议98份,法院与检察、公安、林业等部门联合对生态恢复情况进行监督,复绿补植面积达7359亩,84.9%的被毁林地由被告人及其家属修复。
在升级版的生态司法“福建样本”中,随着“寻找替代水源”、“增殖放流”等措施陆续出台,修复性生态司法工作从林业扩展到水源、渔业等更多领域,从涉林案件拓展到污染案件等。在福建省65个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庭、17个专门合议庭中,“因地制宜”成为它们审理生态案件的关注点。
值得关注的是,福建生态司法并非单兵作战,还有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全流域生态补偿、绿色金融、河长制、股权交易、弱化GDP考核等一系列生态文明制度的创新。福建用“绿色”指挥棒奏响八闽欢歌。
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福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5.95%,森林面积达801.27万公顷。生态优势正成为福建实现绿色发展、“绿色崛起”的助推器。(完)(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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