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治建院 公正司法为民(3)
2015年以来,富平法院被省高院先后荣记集体二等功、集体一等功;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2015年、2016年被渭南市中院表彰为优秀法院;连续七年被富平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全院近年来先后累计有28个集体、6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党宏军院长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富平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践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始终坚持司法改革的正确方向,密切司法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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