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不留情面"的中央环保督察:对违规部门逐个点名

2017-08-09 08:40来源:中国经济周刊浏览:手机版

  文章导读: 专啃地方环保“硬骨头”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反腐拍蝇打虎的中央巡视组一样,全面进入大众视野,掀起环保风暴。 

 

  就在中办国办就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甘肃省3位副部级干部被问责不久,7月29日至8月1日,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公布了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省(市)的反馈督察意见。 

 

  督察意见措辞严厉、批评直接,直指地方政府不作为、敷衍塞责等问题。截至督察反馈时,督察组交办的31457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立案处罚8687家,拘留405人,约谈6657人,问责4660人。此外,7地总共开出了超过3.6亿元的“环保罚单”。 

 

  在该批次中央环保督察中,湖南省被问责人数最多。截至6月底,该省共立案侦查133起,拘留174人;约谈1382人,问责1359人。山西开出的“环保罚单”数额在7省份中最高,截至6月底达到7179.7万元。同时该省还立案侦查22件,拘留61人;约谈1589人,问责1071人。 

 

  专啃地方环保“硬骨头”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反腐拍蝇打虎的中央巡视组一样,全面进入大众视野,掀起环保风暴。 

 

  代表中央,部级干部挂帅,将“全覆盖”“回头看” 

 

  中央巡视组作为反腐的“党之利器”已为人所熟知,但很多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还不甚熟悉。其实这两个“组”有不少相似之处。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规定督查工作将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组织形式,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督察组长由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省部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环保部现职副部级干部担任。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实际上,早在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保督察试点就在河北展开,低调出现在人们视线中。当时共办结31批2856件环境问题举报,关停取缔非法企业200家,拘留123人,行政约谈65人,通报批评60人,责任追究366人。 

 

  按照制度设计,中央环保督察主要包含6个环节:督察准备、督察进驻、形成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问题及线索、整改落实。 

 

  2016年7月,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赴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个省份督察,2000多人被问责;2016年11月至12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北京、上海、重庆、湖北、广东、甘肃和陕西7个省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察,问责2682人。此次第三批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7个省份督察,再加上之前在河北省开展的试点,中央环保督察组已走过23个省份。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