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查非法“一日游”
本报讯 (记者 栗世民 通讯员 侯文静)历时4年制定出台的《北京市旅游条例》8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施首日,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联合区旅游委对王府井、南锣鼓巷及周边等重点地区,结合新《北京市旅游条例》开展针对性检查,共检查商户30余户,发现涉嫌违法的经营户2户。 王府井地区作为中外游客到北京的必选旅游地,每天都吸引着数十万旅游者。因此,许多旅游经营者选择王府井地区开展“一日游”,招徕游客。 8月1日下午,东城分局执法人员重点对王府井地区经营“一日游”的商户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王府井商业街一家如家快捷酒店大堂设有“一日游”接待台,但经营者不能出示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资质证明,涉嫌无照经营。在对“一日游”广告内容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商户涉嫌冒用中国旅行总社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以此招揽游客。东城分局对该商户进行了现场取证,查扣了“一日游”广告宣传页500余张,并立案调查。 结合东城区胡同多的特点,东城分局执法人员又来到南锣鼓巷及周边地区对“胡同游”开展了针对性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北锣鼓巷北口发现一家在门口贴有“不对外”标识的无名书画社。执法人员首先对其经营资质开展检查,发现其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涉嫌擅自改变登记事项。在进一步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其只接待旅行团和固定“胡同游”三轮车合作方推荐的游客,向上述游客推介和销售驻场“书画人士”的作品,而对其余人员概不接待。该行为涉嫌违反新《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四十四条关于“接待团队旅游的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经营场所应当同时向其他社会公众开放”的规定,东城分局依法对该商户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并将对上述涉嫌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立案调查。 下一步,东城分局将继续加强辖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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