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管辖
近日,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管辖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为便于当事人诉讼,《批复》明确,诉讼中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提起的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之诉,由作出诉中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据介绍,该《批复》于2017年7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2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8月10日起施行。(责任编辑:韩佳欣)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和布克赛尔县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05-17
- 零容忍!天津一盘踞繁华商圈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刑 07-08
- 彝良:合伙人散伙就上法庭 皆因不结算惹的祸 11-07
- 俞正声参加新疆代表团讨论时强调 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 夺取新时代 10-19
- 外汇局:严打以创新为名的各类外汇违法犯罪行为 02-05
- 情侣开车途中吵架,女友开门跳车身亡!法院这样判 10-27
- “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等11个网站被查处 09-10
- 陶凯元会见欧盟普通法院院长积家 03-17
- 第50名"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被公诉 当庭认罪 12-10
- 高速公路收费能降吗?交通部:不具备降费空间 08-01
资讯排行榜